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》
2011年6月1日起施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》,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第一部专门法律,标志着非遗保护工作全面步入法治化轨道。
该法确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制度、代表性项目名录制度、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制度以及区域性整体保护制度,明确了各级政府的保护职责。
法律强调对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、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予以保护,鼓励和支持开展非遗传承、传播活动,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延续发展。
该法确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制度、代表性项目名录制度、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制度以及区域性整体保护制度,明确了各级政府的保护职责。
法律强调对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、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予以保护,鼓励和支持开展非遗传承、传播活动,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延续发展。